师:同学们,今天我们来学习统编版历史高二选必一第三单元第九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本课的课标要求是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基于此,我们确定了本课的学习重点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学习难点是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的作用和社会影响。
本课将从三个方面展开学习:一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二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三是宗教伦理与教化。西方法律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许多法律精神与原则延续至今。在精神世界领域,基督教自兴起后,《圣经》的教义逐渐传播到西方世界的各个角落,其宣传的伦理道德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与思想意识。基督教与西方法律制度共同成为维系西方文明的重要支柱。那么,近代西方法律体系是如何逐步发展完善的?宗教伦理又是如何影响社会生活的呢?通过本课学习,我们一起来了解。
首先,我们来看一则材料和两张图片,思考材料反映古代西方治理国家的方式是什么?材料提到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在当地一处遗址中发现了公元前7世纪的石刻,上面的铭文记载了有关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早期的成文法。由此可见,古代西方治理国家的方式是依靠法律。由于罗马统治地区的扩大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罗马法对后来西方法律影响很大,所以罗马法一般被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下面我们学习本节课第一子目: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法律的意义在于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行为规范。法律最早以习惯法的形式出现,后来出现了成文法。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有以下几方面:
罗马法: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因刻在十二铜表上而得名。它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限制了贵族特权,打破其对法律的垄断,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利益。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撰的《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在法律内容、原则等方面对后世影响很大。
日耳曼法:中古时期,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撰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当时教会法不仅适用于教会事务,也可用于许多世俗事务,实质上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封建法律。
同学们,刚才我们学习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现在来学习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近代以来,分别以英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法律制度的出现,标志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形成。
英美法系:11世纪,诺曼王朝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12世纪,在英国逐渐建立普通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国也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13世纪以后,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法律体系日益成熟。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此后制定一系列法律。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被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西方近代的法律制度一方面继承了罗马法律的传统,另一方面反映了资产阶级的要求。
下面进行本课探究学习:探究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异同。请同学们结合课本第49 - 50页内容,归纳总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现在我们一起阅读分析课本第50页的“历史纵横”: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官的地位突出。当无先例可循时,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做出新的解析。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同学们,我们从四个方面分析它们的不同点:
法的渊源: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
立法与司法关系:英美法系法官地位突出,可以创立先例或做出新的解释;大陆法系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英美法系只吸收部分,大陆法系以罗马法为基础。
涵盖范围: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相同点有四个方面:无论是英美法系或是大陆法系,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法律指导思想受到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主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传统继承中古时期的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
同学们,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本课的第二子目: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请同学们结合课本第50 - 51页内容,归纳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请同学们从国家权力结构、法律内容、司法实践三个方面进行思考作答。现在我们一起来完成表格内容。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三个方面:
国家权力结构:权力制衡、三权分立,立法权由议会制定,行政权是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